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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04 08:36:34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
新学期启幕,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益的成长环境。在此,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做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审慎选择,认准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家长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做好 “三看” 核查,拒绝证照不全的违规机构:
一看办学资质。正规培训机构需同时持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二看教师资质。校外培训授课教师应具备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的资质能力证明;
三看场地安全。优先选择场地宽敞、建筑结构稳固、采光通风良好的机构,同时确认机构消防逃生通道畅通无阻,配备齐全的安保人员与监控设施,筑牢安全防护底线。
二、规范缴费,切实保障自身消费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采用“预收费”和“先学后付”两种培训收费模式,其中“先学后付”模式实行先上课后付费,能最大限度降低消费风险,目前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开通该功能。参与培训前,家长需仔细阅读并与机构正式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缴费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操作,切勿私下以现金、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采用预收费模式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 课时的费用,且单次收费金额不超过5000元;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收费时间跨度不超过6个月或120课时、金额不超过10000元。缴费后请及时向机构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警惕“买年卡送课时”“大课包优惠”等诱导超期、超额缴费的促销手段,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理性拒绝,抵制各类违规学科培训
任何个人、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教育咨询、托管服务、“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培训,以及在文化艺术类机构变相进行的学科类培训;同时,面向学龄前儿童,以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也均为违规行为。此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场所,大多存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消费维权难等多重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恳请家长主动拒绝让孩子参与此类违规培训。
四、依法维权,妥善处理培训消费纠纷
若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消费纠纷,家长请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好培训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相关证据,为协商处理留存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诚邀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积极举报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83686275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
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758892 举报邮箱:dljubao@dlswxcb.com
西岗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39410943 举报邮箱:xgqwxb5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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