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2 09:56:2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大连市雏鹰-瞪羚-独角兽-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2〕28号)、《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20〕54号)、《大连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1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扶持和鼓励西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稳存量拓增量,快速推进西岗区“大连硅巷”、“工业上楼”试点区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结合西岗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起草过程
《西岗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起草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企业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
三、适用对象
本措施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本措施所称新引入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从大连市西岗区外整体迁入,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措施所称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本措施执行期内在西岗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措施所称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本措施执行期内在西岗区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主要内容
《西岗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聚焦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实现对西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扶持。
一是提供资金支持。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房租补贴、创业投资和一次性奖励,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聚焦服务保障。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团队领军人物给予特诊医疗免费体检,子女享受小学起始年级入学自主择校,让科技人才感受到“贴心关怀”。
三是施行惠企措施。提出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承诺制,施行“免申即享”、“五免服务”,让高新技术企业体会到“营商环境好”。
五、施行时间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本措施由西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西岗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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