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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西岗区日新街道不作为,2年来多次包庇违建,转移重点,训斥批评和污蔑举报居民。

提交时间: 2022-10-11

信件内容: 地点:西岗区崇山街1号里奥阳光超市和其旁边店铺。 过程: 1、违建开始:2020年8月,里奥阳光超市接过此店铺开始装修,把原本门口的公共人行空间据为已有,修建约20厘米高、2米左右宽,8米左右长的大平台;同时在原有外立面基础上扩建了至少半米,打破了原有几十年的规划秩序。同期,居民们便通过社区、12345等渠道进行了投诉反馈(均有记录可查),均没有任何部门制止其建设。 2、违建蔓延:因为主管部门的不作为,2021年,里奥阳光超市旁的商铺装修,又开始了同类更过分的外立面扩建和门口人行空间又滑又多层次的大平台台阶建设。 3、艰难维权反馈之路: 2年多来,过往行人通过12345平台不断反馈诉求,均被日新街道以不属于违建办结,理由是其有洼水、美化等使用用途,一方面承认其为新建,一方面又愚弄百姓说其在建筑红线上(如果建筑报批图纸上原本就有这个控制线,为什么时隔十几年后才建设,说这些话的其中有几十年工作经验的主任科员,是故意混淆还是真不懂何为“建筑红线”何为“用地红线”?如果台阶不属于违建,我们随便都在大马路上建台阶,城市交通会不会瘫痪?)。 在电话沟通时,问工作人员是否和规划图纸比对过才这么认定,被告知你找产权单位问去,试问如果你没有经过比对,又怎有确定其不是违建的依据呢? 除了多次转移重点,不让群众说话等问题外,工作人员还多次训斥和质问举报群众,你怎么非要从那里走,或者说建了怎么了,你是不能走路了么?还是不能停车了?更有甚者还自己想象我们和商户有矛盾,不停地训斥我们不要因为个人恩怨不断举报占用公家资源等。这个逻辑是不是和“被侵犯者有罪论”类似呢?这就是西岗区政府打造的政府/公务员形象? 4、就上诉一些态度问题,于12345再次多次进行投诉时,均得不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了解和反馈,而是多次得到以日新街道落款的办结,其办结意见大致是:没有违建行为,经办人员态度没有问题,奉劝举报群众不要用个人恩怨多次占用公家执法资源。(本人承诺绝对没有个人恩怨,只是每到冬天路过这里太不好走了,要多反馈几次,平时也很担心大家被绊倒、弱势群体不容易通行) 由此可见,日新街道,第一,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违建认定机构滥用职权;第二,每次办案人员都没有依法依规的说出其不符合违建,只解释其有使用(侵占)目的。却能为违建商家解释,美化、洼水改造等建设宽度法律上没有要求!第三,不断包庇工作人员的态度导致街区人行环境极其恶劣。让老百姓深刻感受到只手遮天、乌烟瘴气、有Q能使磨推鬼! 诉求: 1、依据《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严肃处分如此态度的工作人员们。 2、尽快办理违建确认和拆除等手续,清理城市毒瘤,将人行空间还给行人。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0-14

回复内容:

我区收到区长信箱网民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诉求人反映西岗区崇山街1号里奥阳光超市自私扩建外立面,且该超市存在私自违建平台(台阶)的情况。

二、调查情况

针对诉求人反映问题,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崇山街1号产权单位是大连理工大学市内校区东院,属高层建筑,其一楼为公建,出租至相关商铺作为经营场所,里奥阳光超市为该建筑一层经营商铺之一。

里奥阳光超市于2020年8月租用崇山街1号一层公建作为经营场所,对该场所进行了装修改造,用红黑双色条纹板石对该场所外立面进行了美化装饰。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未发现里奥阳光超市在其经营场所外立面美化过程中存在扩建或破坏建筑外立面结构的行为。

诉求人反映的里奥阳光超市违建平台,系里奥阳光超市征得该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同意后,自行出资修建。该平台位于里奥阳光超市门前,高度约0.2米,长约8米,宽约3米,为便于过往行人通行,里奥阳光超市在该平台四周设置了橡胶斜坡。由于该平台并未超出里奥阳光超市规划红线范围,因此不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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