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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西岗区新建的构筑物,应由哪个部门审批确认其合法性?

提交时间: 2022-10-27

信件内容: 1、西岗区新建的构筑物,应由哪个部门审批其合法性? 2、如果没有合法手续,由哪个部门来确认违法建设? 3、所有的法律依据或者文件名称及链接是什么?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0-31

回复内容:

1、对于新建的构筑物,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3、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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