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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岗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2〕31号

时间:2022-07-11 13:37:09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西岗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

                         2022年711


关于西岗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

政策措施和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1.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按照国家规定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内。(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2. 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政策优惠期限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 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 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5. 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对该年度上述两项税额减半征收。(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6.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7. 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在政策优惠期限内,继续实施国家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 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功能,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推送服务信息、兑现政策。(责任单位:区营商局)

9.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要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 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有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11. 实施医保费、采暖费、社保费缴费优惠政策。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6月属期医疗保险费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征期延长期内免收滞纳金。继续执行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1%征缴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12月31日;在对餐饮、零售、旅游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12.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2022年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和职工个人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返还比例。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省政策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13.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责任单位:区财政中心、区担保公司)

一、落实货币金融政策(1条)

14. 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有效加强银企对接,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加大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力度,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引导银行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停工停产的服务业企业,适度降低贷款门槛。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于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上部分,中央、市、区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区财政中心)

二、落实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8条)

15. 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5G、光纤“双千兆”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地铁5号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扩大有效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扩大领域范围的专项债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经营困难的物业企业、产权单位,推进老旧管网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16.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作用和稳就业作用。支持平台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开展关键领域技术突破和创新。(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17.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和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行为。举办“GO购西岗乐活节”系列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推动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组织实体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线下促消费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局、区商务局)

18. 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备案工作;推动科技型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争创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建设一批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载体,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中试等公共服务。加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19. 支持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辖区大型商超开通线上消费渠道,不断提升配送能力;对于不具备自主配送能力的企业加强与京东、美团等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鼓励辖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对实体店铺赋能。大力发展夜经济,推动商圈、商业街区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0. 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对大连市2022年4月11日前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交纳数额的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21. 加大对旅行社扶持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组织筹办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旅行社合作,推动旅行社经营全面恢复和发展。鼓励工会组织按规定开展文体活动,按规定利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繁荣。(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总工会)

22. 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将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胜利桥北地区企业和A级景区森林动物园纳入“百城百区”助企惠民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促进辖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三、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5条)

23. 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租金;对于其中通过间接方式承租国有房屋的,向最终承租方的优惠金额不得低于国有出租方让渡的优惠金额。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等非国有房屋业主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国投集团)

24. 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税收优惠。对于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1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减半征收本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免除租金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25. 推进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应对疫情,重点推进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复工达产。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26. 给予防疫支出补贴。2022年对餐饮、零售行业企业员工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以及对大型商超和商品市场防疫消杀的支出,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7. 切实保障农产品供应。合理布局全区菜篮子网点,打造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超市和社区菜店“五位一体”的菜篮子供给格局。落实大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品质升级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做好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情况的督查检查,保障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稳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落实保基本民生政策(3条)

28. 引导企业开展助老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并给予适当支持,但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29.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和价格临时补贴,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30. 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应急局)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扎实稳住经济、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疫情产生影响、加大对市场主体帮扶力度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宣传解读。各单位要持续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把握好政策的时效度,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加大执行力度。各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狠抓政策落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做好实施情况跟踪分析,按月(每月月底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落实效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由区发改局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





西岗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图解】西岗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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