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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岗区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3〕28号

时间:2023-09-28 15:02:23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岗区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6    

(此件公开发布)


西岗区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2.2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2.3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3供应响应机制

3.1风险分析

3.2监测预警

3.3应急响应

4演练与评估

5应急保障

5.1信息保障

5.2储备保障

5.3安全保障

5.4资金保障

5.5运输保障

6附则

6.1预案管理

6.2预案解释

6.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事关国计民生。为应对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紧缺,建立健全我区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宁省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连市西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连市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集中决策。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集中决策,各有关部门、街道、单位按照职责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街道与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在应急处置中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工作。

3)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4)保障民生,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天然气供应和需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天然气保供应急处置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大连市西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的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与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制定的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全区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决策、协调指挥全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下设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

2.1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发改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局、西岗公安分局、西岗税务局、西岗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根据天然气供应紧缺程度,提出具体应对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执行本预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挥应急期间各部门的处置工作;对有关部门、各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的天然气供应紧缺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发布有关调控措施的指令;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的指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完成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3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负责指导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网上涉我区天然气舆情监测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统筹协调各单位应对处置有关天然气重大敏感舆情。

2)区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承担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能。

3)区科工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做好应急工作,配合区住建局完善涉及城镇燃气企业的天然气调峰用户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其他天然气调峰用户名单。

4)区司法局:负责相关涉法事务的保障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6)区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城镇燃气供需信息,指导供气的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区商务局:负责按照全市商务系统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寻求国际支持与合作,扩大天然气进口,做好进口稳控相关工作。

8)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预案修改完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

9)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天然气及其替代能源的质量监管,打击哄抬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10)区统计局:负责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天然气库存和消费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1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紧急状态下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我区专项车辆运力的保障、协调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做好全区水、陆运输交通管制,配合制定突发事件时出租车、公交车用气疏导和替代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交通基础设施。

12)西岗公安分局: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气供应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天然气运输车辆、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必要时,依法实施限制交通措施或实行交通管制。

13)西岗税务局:按照市统一部署,负责贯彻落实执行行业临时应急税收政策。

14)西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5)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6)各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的保生产、稳供应专项预案。提出应急状态下天然气的产供需平衡应对措施。

2.4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下设供应协调、运输保障、市场秩序监管、进出口协调四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1)供应协调组:由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共同牵头,各街道、城燃企业等参加。

主要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拓天然气供应渠道,保障天然气来源稳定。科学调配,保障重点用户气源供应。按照应急保障供应顺序、合理调配,调整气源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2)运输保障组:由区城管执法局、西岗公安分局、各街道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天然气供应相关的车辆应急保障;掌握可利用的燃气储运信息,保证运力的可靠性,确保天然气的运输能力充足、运输途径畅通。

3)市场秩序监管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西岗公安分局、各街道等参加。

主要职责:监管天然气供应紧缺期间市场秩序;加强对天然气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恶意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4)进口协调组: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等参加。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供需情况加大外购力度,扩大气源进口,稳定市场供应链。

3供应响应机制

3.1风险分析

可能导致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发生的因素主要包括:

1)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社会安全事件。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社会安全事件(例如恐怖袭击等),可能造成天然气储备、管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气源中断。极端异常天气引起的天然气需求量远大于供应量造成天然气断供。

2)上游气源异常。上游气源不能正常供应,管网进气量减少。

3)天然气管网故障。天然气管网特别是主要干线管网因管道本体损坏或设备设施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输气。

4)调峰站功能失效。储气设施不能正常注采或沿海LNG接收站气化能力失效。在用气高峰期,储气设施、LNG接收站不能实现基本调峰功能。

5)安全生产风险。部分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对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安全设施配备维护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给天然气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带来巨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甚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2监测预警

3.2.1信息监测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全区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区内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向市区应急保供指挥部报告并按照市应急保供指挥部统一部署,指导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3.2.2预警机制

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级沟通,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经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审定后,向区政府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预警级别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区政府呈送紧急预警报告。

3.2.3信息报告

经过分析研判,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并对较大区域将要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时,负责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及管理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有关单位协助政府部门调查核实情况,配合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连续、准确地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或预计可能影响的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受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预测,预警级别建议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3.2.4预警及事件级别

依据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将预警级别由低至高划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示。

1)Ⅲ级应急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全区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1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2)Ⅱ级应急状态(黄色):严重紧张状态,全区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25%,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3)Ⅰ级应急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紧张状态,全区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40%,并对全区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3.3应急响应

应急状态下压减顺序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原则进行安排,在应急状态下实施有序减供。

3.3.1响应程序

1)报告事件:当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时,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应立即向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报告。

2)启动应急机制,包括:

启动会商研判机制。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特点、发展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全区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等各方面现实和潜在的影响程度等,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启动应急联络机制。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保持与成员单位、直接联系单位的联络畅通。

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值班表并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

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根据应急预案及实际情况,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监督应急措施实施情况,检查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

评估和调整应急措施,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对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组织评估,监督落实工作顺利实施,协调解决应急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情况。

3)应急结束: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短期内事件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由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4)后期处置: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及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并修订应急预案。

3.3.2主要响应措施

1)宣传引导: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过程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公众对天然气保供突发事件的处置信心和心理承受能力,保持社会稳定。

2)增加供给:落实好天然气资源配置,做好储气设施及管网公司设备维护工作,确保生产系统、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协调上级部门向我区倾斜天然气资源,增加我区天然气供给。

3)有序压减:按用户性质压减顺序:天然气化工用户→工业燃料用户→商业用户→汽车用户→公共服务用户→城市供暖→居民生活用气(医院、学校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压减清单,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执行压减。

4)燃料替代:在紧急状况下,可以采取以其他能源替代天然气的措施,比如:液化石油气,燃油等。

5)规范经营:在天然气供应紧缺期间,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天然气的运输、仓储、分销等各环节,规范经营行为,防止并坚决打击借机涨价、哄抬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3.3 分级响应措施

1)Ⅲ级应急响应(蓝色):全区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10%时,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工作。应急措施: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启用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及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报请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对本区的社会供气量。

2)Ⅱ级应急响应(黄色):全区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25%时,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应急措施: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按照“有序压减”原则,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用户性质进行压减。对不涉及民生和供暖保障的工业、商业用户限(停)气,督促天然气供应企业增加区外天然气采购,调配使用全区保供应急储备资源,并报请区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对本区的社会供气量。

3)Ⅰ级应急响应(红色):全区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40%时,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立即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应急措施: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立即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对不涉及民生和供暖保障的工业、商业、车用、公共服务等用户采取限(停)气措施,督促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增加天然气采购,仍不能保证民生用气需求时,报请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对本区的供气量,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缓解或消除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产生的特别严重影响。

4演练与评估

按照国家、省、市、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预案建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5应急保障

5.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多种通讯手段,确保应急通讯系统的可靠性、保密性,保障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单位的通讯畅通。应急保供预案一经启动,区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24小时在岗值守。对应急响应体系进行资源整合,统一调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的通讯联络畅通。

5.2储备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快完善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在供暖季等用气高峰来临前做到应储尽储,确保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能够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调用天然气储备。

5.3安全保障

对天然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

5.4资金保障

处置天然气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应急协调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5.5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要优先保证天然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特别紧急时,有关部门可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天然气能够及时、安全调运。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发改局牵头制定和管理,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天然气应急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本预案配套的工作方案(预案)。

本预案应当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6.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岗区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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