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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4 15:40:06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大连市进一步支持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有关措施(试行)》(大卫发〔2025〕62号)的通知,对招收2-3岁幼儿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给予改善办托条件补助和生均运行补助,补助支持的幼儿园托班需在卫健部门完成备案。
目前,大连市西岗区教师幼儿园、大连市实验幼儿园、大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大连市六一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第八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第十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第十三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福里幼儿园、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7医院幼儿园、大连白云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百年港湾幼儿园已在卫健部门备案。
2025年9月12日,区教育局、区卫健局联合对上述12所幼儿园的托班改造情况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全部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9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9月19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西岗区教育局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83686275
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学前职教科(大连市西岗区沈阳路139-1号)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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