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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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卫健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4-03-22 10:11:25 来源:西岗区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填报单位:西岗区卫健局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事项类别 抽查依据 备注
1 对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情况进行监督 区卫健局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取得及校验情况
2.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
3.在登记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
4.卫生技术人员的使用情况
5.医学证明文件出具的管理情况等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第二项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2 对采供血单位及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1.血站是否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或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
2.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等是否符合规定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3 对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部门规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4 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执业资质、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技术服务报告以及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5 对公共场所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1.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
2.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6 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供水水质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7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1.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
2.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抽检产品卫生质量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8 对学校进行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1.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
2.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9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1.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2.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10 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 1.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3.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分发和购买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11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2.部分医院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
3.医疗废物处理、监管情况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消毒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12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 1.实验室备案情况
2.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3.实验档案建立情况
4.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13 对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 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2.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落实禁止“两非”相关制度情况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4 对消毒产品进行卫生监督抽查 区卫健局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 【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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