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2 16:03:5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区政府印发《西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西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西政发【2022】45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现就两个《规划》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第四个周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新《两纲》)。2022年1月,省政府颁布实施第四个周期《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省新《两规》)。2022年4月,市政府颁布实施第四个周期《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大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市新《两规》)。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西岗区与国家、省、市同步编制实施了三个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两纲》、省市新《两规》及我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区政府妇儿工委在全面评估第三个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新时代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制定了我区第四个周期的两个《规划》,旨在消除妇女儿童发展在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加强对妇女儿童思想的引领,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观念和儿童优先意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特点
两个《规划》均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组成。妇女《规划》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大领域,新增家庭建设领域,76项主要目标任务、94项策略措施。儿童《规划》包括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大领域,新增安全和家庭两个领域,77项主要目标任务、92项策略措施。
与我区上一周期《规划》和国家新《两纲》、省市新《两规》相比,两个《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点。
一是在目标任务上,坚持对标对表,守正创新。国家、省、市设定的目标任务,除涉及乡镇、涉农、不适合区级设置等指标外,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根据西岗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设定,具体量化指标均不低于国家、省、市目标值。二是在策略措施上,坚持服务大局,立足我区实际。在策略措施方面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要求,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对策措施。三是在总体内容上,坚持突出重点,持续发展。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重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注重人口老龄化、“三孩”、教育“双减”等大的政策背景下妇女儿童的服务保障,注重引领保护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和社会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两个《规划》明确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规划实施制度机制”等九项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等五项监测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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