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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大连市西岗区信访局预算

时间:2025-04-03 15:57:03 来源:区信访局 浏览次数:


大连市西岗区信访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大连市西岗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西岗区信访局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职能的有序发展、各项资金收支的安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预决算的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西岗区财政局预决算管理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和决算管理。

二、财务预算管理

第三条 预算编制总原则

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原则;

有保有控、讲求绩效原则;

公开透明、合法真实原则。

第四条 预算组成内容

(一)预算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行使职能的需要而编制的,涵盖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及资金收支的综合计划;

(二)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 收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编制内容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局机关下属事业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收入预算编制要求

1.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充分合理;

2.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真实准确;

3.收入预算的编制要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局机关及下属事业中心的所有收入。

(三)收入预算执行管理

1.取得的各项收入要据实及时入账;

2.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3.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 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

2)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要求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依据的支出不得列入预算;

2)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本着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做到精打细算,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

3)商品服务支出采取综合定额和实物定额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各项支出应真实完整,不得虚报;

4)编制支出预算应当首要保证基本支出预算。

3.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管理

1)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

2)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

3)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培训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二)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内容

项目支出包括业务性支出和项目支出,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计划,为完成具体的项目、目标及实施计划而编制的。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严格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细化项目支出所需资金;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3.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

1)应当结合局机关及下属事业中心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2)应当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要求;

3)项目支出应当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4)项目支出不得虚列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以及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5)项目支出应当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成绩效目标。

4.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与追加

1)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预算一经批复,项目支出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

2)因工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追加项目预算的,必须按照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三)政府采购预算

1.政府采购预算内容要求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具体采购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目录据实编制,如实填列。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

未按照区财政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当年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

(四)三公经费预算

1.三公经费预算内容要求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单位应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

本单位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财务决算管理

第七条 决算编制总原则

(一)账账相符;

(二)账表相符;

(三)账实相符。

第八条 决算编制工作内容

(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属于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

(二)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支;

(三)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及各项应缴款项;

(四)按照区财政局对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和拨款情况,核对年度预算收支;

(五)各项收支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六)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决算报表。

四、财务预决算编审

第九条 财务预算、决算编审程序及要求

(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中心应根据区财政局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软件操作要求,认真完成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二)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封面应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区财政局统一规定如实填报。报表编制完毕后须经报表编制人员、分管财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各项指标应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统一制订的报表说明和指标解释认真填报,做到数字真实、准确无误,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以及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

(四)财务预算按照法定程序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核和批复。决算按照规定程序直接报区财政局审核和批复。

五、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第十条 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要求

(一)公开内容完整。按照上级部门的公开要求完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中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二)公开程度细化。能够做到按经济分类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费指标变动以及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原因等都有说明信息。

(三)公开时间及时。按照区财政局的规定,自区财政局批复预决算20日以内进行公开。

(四)公开形式正确。按照公开要求,应在西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中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六、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西岗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大连市西岗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二)负责办理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承担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督办和督查。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协调、指导区委、区政府各单位(部门)及街道信访工作。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上访的责任。

(五)负责分析全区信访工作形势,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对重点信访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宏观管理,制定实施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目标考核方案。培训信访干部。

(七)承担处理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连市西岗区信访局内设机构:综合科、信访接待科。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5年收入预算361.69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6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41.09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2025年支出预算36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38万元,公用经费13.21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41.1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61.69万元,比2024年增加6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加上年结转结余41.09万元后,共计361.69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1.69万元,比2024年增加61.27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207.38万元,公用经费13.21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41.10万元。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1.6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的100%。与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61.27万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结构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3.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9.22万元,增长20.1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5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37万元,增长11.2%

3、卫生健康支出(类)14.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4万元,增长14.25%

4、住房保障支出(类)30.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83万元,增长35.24%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20.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07.39万元,公用经费13.2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3.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奖励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本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0

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本单位管理专项资金共4个,涉及资金141.09万元。其中:驻京工作人员专项27万元;社会稳定专项66万元,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期工作经费及信访业务专项7.13万元,大连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充资金40.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1万元,2024年预算减少2.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原则和管理要求,本部门共编制项目绩效目标4个,预算金额141.09万元,占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资金部分,若仅包含财政拨款资金,此括号内容全部删除)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历年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和效

果。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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