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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5 15:02:32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西岗区深化“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民发〔2017〕9号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为落实我区2017年“医养结合”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现将《西岗区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 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日
西岗区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推进西岗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西岗区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出发,以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优化整合各种养老、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建立完善基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全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逐步形成适老宜居的西岗养老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使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通过家庭医疗契约式服务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三、主要工作
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开展“五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形成“养中有医,医中有养”的发展格局,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一)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合作模式。夯实“六个一”服务内容(即:每个养老机构有一个对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一支医疗服务团队、为养员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每天进行一次巡诊、每月开展一次送健康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养老机构设置一定比例的“家庭病床”,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卫计局加强与市中心医院、市二院、解放军210医院等大型综合性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二)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老年护理、康复等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以及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办服务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三)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模式。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依据《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筹建指导、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等工作,优先受理,及时办结。为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保健服务模式。以保障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低收入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为重点,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标准和评估机制、培育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中医养生、精神慰藉等服务。
1、完善菜单式居家养老服务,培养家庭护理队伍,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引入康复护理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队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专业照护服务。倡导邻里相助、互助帮扶。
2、充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络平台,以社区为核心,以家庭为单位,实现社区、居家养老与基层医疗卫生等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卫计局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以“2+X”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以手机APP家庭医生服务及健康指数在线监测等智慧化服务手段,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按规定收费标准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查体、社区护理等规范化服务。
3、为家庭自我照料提供支持。为居家老年人、家庭成员和家庭护理人员提供培训和健康指导,使家庭照顾者能够应付日常护老工作,使从事专业护老工作的医、护人员更好的开展为老服务。
(五)“临终关怀”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民政、卫计共同建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家庭等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临终关怀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提升临终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命尊严,促进社会文明和家庭幸福。
1、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开展为有需求的临终患者及家庭成员进行医疗护理和心理照护;
2、具有资质的养老机构开展临终护理和生活照护;
3、家庭开展为临终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
4、社区开展帮助联系安排志愿者和医护人员,为困难家庭申请救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2017年始——3月31日)
总结2014年以来“医养结合”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区域养老、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各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各街道、社区的配合下加大宣传,让辖区居民特别是相应群体充分知晓这一惠民措施。民政、卫计等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各项举措。
2、全面推进(2017年4月1日——10月31日)
各单位按照“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解指标,逐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六个一”服务内容和“五个一”智慧化服务工作;深化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开展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健康信息采集完善工作;完善智慧化“医养结合”服务平台和各项服务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人员的服务覆盖率和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签约率。
3、总结推广(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及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民政、卫计等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完善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标准规范,加强监管,加强沟通,定期召开推进会、座谈会,交流经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基层服务机构,做好落实计划,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重视队伍建设。各机构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
3、强化信息支撑。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4、抓好试点示范。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有效形式,积累经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推开。
5、加强考核督查。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绩效考核。民政、卫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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