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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7 12:56:05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属性:可以公开
办 理 结 果 :A:正在解决
西政发〔2021〕38号 签发人:杨海三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同街沿线划定专属区域,设立小商小贩活动夜市,通过采取疏导和加强管理的方式,以解决奥林匹克广场周边流动商贩屡禁不止”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您提出的建议将对提高市民工作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区高度重视,已责成区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探讨,推进相关工作。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在大同街沿线划定专属区域,可设立小商小贩活动夜市,固定经营摊位,每天从晚上7点开始到10点结束”建议,我区通过组织相关单位研讨,认为此区域不适合设立活动夜市。
(一)活动夜市会造成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
活动夜市不可避免的会带来果皮、包装物等固体废弃物,加之炸烤摊位产生的油烟及哄吵买卖的噪音,都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污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在我市文明城常态化创建工作的大环境下,作为毗邻市政府的奥林匹克广场周边,不适合设立小商小贩活动夜市。
(二)与大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确定我市第一批商业外展外摆地段并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冲突
2020年,大连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确定我市第一批商业外展外摆地段并加强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所有商业外展外摆地段不允许经营现场烧烤、油炸食品制作等污染业态,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奥林匹克购物广场属于大连市第一批外展外摆商业综合体,星海商城属于大连市第一批外展外摆特色商业街,大同街位于奥林匹克购物广场和星海商城之间,因此不适合在此处设立活动夜市。
(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大连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上摆摊设点、堆放物料 、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残渣;《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从事商业活动以及超出店铺门窗店外经营。大同街属于城市道路,因此不适合在此设立活动夜市。
三、对奥林匹克周边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情况
我区于2020年4月13日制定了关于《大同街夜间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多部门对大同街周边区域采取联合整治、重点监管、逐步取缔等措施,聘请第三方进行看守监管并设置岗亭作为联合监管办公室。今年我区仍然对该区域实施长效监管,每天晚6点至12点由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对奥林匹克广场周边区域进行清理整治。
各属地街道将该区域列入街道社区工作服务范畴,长期对奥林匹克周边夜市流动商贩进行监督管理,每日组织协勤人员死看死守。
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在奥林匹克周边夜市经济相对集中区域,每天夜间18时起至营业结束,派驻2名警力和1台警车,开展定点驻守勤务,确保发生警情第一时间临场处置。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把大同街夜间占道经营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尊敬的周红代表,您的建议对改善西岗辖区市容环境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不断提升和改善大同街周边区域环境,以群众满意、城市美丽为整治目标,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绿色、靓丽的城市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请您一如既往关注西岗辖区市容环境建设工作。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经办人姓名职务:孟向明 西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万宏 西岗区城管执法局指挥协调科长 联系电话:83011586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室。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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