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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0 14:12:55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属性:可以公开
办 理 结 果:正在解决
西民发〔2019〕15号 签发人:张媛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4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李云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西岗区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的提案》已转我处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首先对您关心和支持我区扶贫工作表示感谢!您提出的关于西岗区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结合各级领导指示,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局正在按照提案办理任务开展相应的工作。
二、对提案的答复
(一)针对有自助能力或互助能力的人群,实施“产业脱贫”的建议。
西岗区地处大连市中心城区,贫困人群基本是辖区低保人员及部分外来流动人员,脱贫方式主要是就业帮扶工作。我区的主要措施是拓宽培训渠道,为贫困人员就业搭建平台。一是抓好培训对接。把辖区贫困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就业培训活动当中,拓展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以促进和提高贫困家庭子女的技能和水平。二是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贫困就业优先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通过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三支一扶”、“千岗计划”等活动,为贫困大学生就业提供平台。三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发挥各类就业服务中心优势,在大连火车站、站北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就业服务平台,与物业化管理企业对接,在城市管理、山林防护、治安保卫、卫生保洁等领域增设公益性岗位,为贫困和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西岗区关于东北振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要求,认真研究贫困群体就业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成人学校、电大、劳动力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专门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协调各用人单位、各类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贫困和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大对培训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把培训就业和提升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为贫困群体实现培训再就业提供保障。
(二)针对有重大疾病患者的人群,实施“健康扶贫”的建议。
根据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2016年以来,辖区低保等困难人员医疗保险全部由政府给予缴纳,同时这部分困难人员相关医疗费用(含患重大病)政府也给予其相应比例的医疗救助或费用减免;根据大连市大连市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大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向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为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同时,根据《西岗区老年人口基本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西卫发〔2011〕14号)、《西岗区特定老年人群卫生健康救助服务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9〕14号)之相关规定,辖区户籍的低保、计生等60周岁老年人老年人分别享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每人500至1000元的卫生健康救助服务费用。根据《方案》,2018年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救助辖区内特定老年人群3456人,其中年龄在60周岁-89周岁低保老年人359人,年龄在90周岁以上老年人3097人。服务总金额是165万元 。
(三)针对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实施“教育脱贫”的建议。
大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等化和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自2014年以来,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基本是免费的,家长负担的只是学生的午餐费和自愿征订的教辅材料的费用。
在学前教育阶段,依据《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2011﹞747号)、《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工作的通知》(大教〔2017〕158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幼儿、享受低收入政策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以及父母残疾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享受免托保费政策。资助面:城市和县镇地区平均约占其在园幼儿总数5%,民办幼儿园按580元/月.人给予补助,公办幼儿园按其托保费标准给予补助。
进入高中阶段后,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二是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政府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覆盖面达到了在校生总数的10%;三是对当年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寒窗基金”政策,以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高中毕业生顺利进入高校就读,资助标准每生2000元。
上述政策的实施,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一直到高中阶段教育都能切实得到有效资助,从而保障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四)针对无劳动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群,实施“兜底扶贫的建议”。
大连市从9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低保制度,现已运行二十余年,低保制度经历了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特别是2015年大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颁发后,西岗区动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截止2019年5月,我区在册低保家庭共1055户、1320人,保障面为0.45%,月发放低保金90万元,辖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孤寡痴残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家庭均已得到保障。
在有效落实低保制度的同时,大连市出台了特困(含原城市“三无”下同) 人员供养实施意见,西岗区出台了生活不能自理特殊低保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补助政策,辖区共60名特困及生活不能自理低保人员享受相关的保障待遇。另外,作为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两级慈善部门还设立了专项慈善援助和应急临时救助,发动社会力量,广募资金,对辖区各类困难情况随时提供相应的救助和帮扶。
低保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慈善发挥补充救助帮扶优势,在兜底线、保民生方面,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总之,感谢您对我区扶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扶贫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也将进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开展工作,继续提升扶贫工作能力和水平,使您的提案变为现实。
附:西岗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
2019年5月23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姓名职务:王长波 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联系电话:83600045(办公电话)18241134995(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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