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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1-26 13:20:32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各区市县民政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民政事务服务 中心、局管养老机构:

目前,大连市社会面已连续14天无新增阳性病例,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变化,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常年病托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内嵌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将于1月26日零时起,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养老机构新冠 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市总指挥部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入(返)院人员如实填写《养老服务机构进入人员承诺书》。要落实好因病缺勤的病因追访,杜绝带病上岗等情况,严格落实工作人员闭环管理措施。要根据市总指挥部统一部署,抓紧时间深入推进养老机构疫苗接种工作。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服务要严格遵守“一米线"、 扫码、测温、登记等措施,严格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减少人员逗留时间,及时疏导、分流人群,避免人员聚集,同时做好消毒通风工作。中心开展上门入户服务,需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入户服务前要严格进行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级别以上口罩、鞋底消毒、穿鞋套等。

三、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 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科学态度,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继续实行本辖区(本单位)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和每月24日月报制度,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市局将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对发现问题较多、存在突出问题 的地区或机构进行约谈提醒。

特此通知。

 

 

 

 

 

大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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