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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策扶持惠民食堂,使其能够得以长效、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2号)答复意见

时间:2019-06-20 10:58:02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属性:可以公开

办  理 结 果:正在解决


西民发〔2019〕19号                      签发人:张媛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胡艳华、隋国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策扶持惠民食堂,使其能够得以长效、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首先对您关心和支持我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表示感谢!我局对您提出的关于政策扶持惠民食堂,使其能够得以长效、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办理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结合各级领导指示,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科室按照局内制定的办理任务分解正在开展相应工作。

二、对建议的答复

按照西岗区区委、区政府“精准把握群众需求,构建优质高效民生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区民政局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从2017年开始,我局组织各街道结合城区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等实际,积极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面实施“养老助餐”服务项目帮助辖区老年人解决日常用餐等难题。同时,按照关于明确我市养老服务资金补贴政策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民发〔2015〕22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7〕7号)、《大连市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大民发〔2018〕51号)、《大连市2019-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大民发〔2019〕27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市、区财政对按全市统一标准规划建设并通过验收,服务功能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运营管理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相关标准,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已开展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中心、“林海模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我们相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体系将全面建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也将形成,老人养老难、吃饭难的问题必定能够解决。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附:西岗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

                            2019年613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     

经办人姓名职务:金程 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联系电话:83677665(办公电话)18104282013(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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