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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2 13:36:43 来源: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属性:可以公开
西政公服发〔2019〕1号 签发人:张宗民
关于印发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车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弃管小区绿地认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政办发[2011]85号文件,《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居住区绿地及其花草树木,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无房屋管理单位的,由区市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目前,大连市很多小区内的弃管绿地实行由所在辖区街道牵头改造,社区指派楼长或专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的模式,我们也不定期的对这社区内弃管的花园义务帮助修剪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018年机构改革后,原城建局的部分绿化职能被剥离,更名为住建局,执法局更名为城管局,因我单为没有执法权,因此对于小区内私自圈地的现象不能进行干预,今后我们会和街道、区城建执法以及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弃管楼院绿的绿化养护管理,提供相应的绿化人员和技术支持。
大连市西岗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0日
经办人姓名职务:唐鹤 高级工程师
联系电话:8248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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