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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9 14:53:28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西教发〔2020〕8号 签发人:张永春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网络游戏管理的建议》(第71号)协办意见
区政府:
现就王崇昱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网络游戏管理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辽宁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辽教发〔2019〕59号)、《大连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大教发〔2019〕37号)、《西岗区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西教发〔2019〕19号)明确规定,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家庭作业,初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需布置电子家庭作业时,初、高中学生每日电子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
学校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确保学生不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入校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离校发放给学生,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可向班主任老师申请使用,用毕交给老师。具体操作中:
首先,积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加大管理力度,对那些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进行适当的教育,形成良好的风气;另外,班级管理规定中明确手机管理办法,引导学生会使用手机,远离手机的负面影响,并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其次,取得学生家长积极配合支持。在家长会和个别与家长交流的机会中,让家长知道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的情况,讲明学校与班级对手机的管理办法取得家长的配合,以便其在家庭教育中与学校保持一致,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手机的利与弊;另外,指导家长不能盲目的溺爱孩子,当孩子要求使用手机时,要正确给孩子做教育,增强孩子的判断能力,为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再次,提高学生的认识。作为学生本人,在对待手机问题上起着决定性因素。培养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明确现有任务是认真学习,对于其他一切影响学习的东西,要有自控力,并努力为将来打下基础。
最后,日常管理中要细心,针对学生使用手机的违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有区别的处理,不能简单的“收缴”。家长力主配备手机的学生,“收缴”一定要和家长取得联系,讲明情况,让其带回。即便是收了学生的手机,一定要按约定归还学生本人或者家长。期间,要保管好学生的手机,以免丢失。
管理中小学生用手机“疏”比“堵”重要,学校和家庭要共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家庭的疏导尤为重要,因为“手机的来源就是家庭”。孩子一旦出现沉溺手机的苗头,家长就要出面干预,通过挖掘孩子感兴趣的其他活动,把他们往健康的活动上引。学校应该理直气壮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管理。学生有携带手机的权利,而学校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规定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有法可依。
西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
经办人姓名职务:高桐 基础教育科中学视导员
联系电话:836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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