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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建设的意见建议》(第43号)答复意见

时间:2021-08-27 12:05:26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属性:可以公开

  果:A.已经解决

 

 

 

 

 

西政办发2021〕21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戴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建设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首先对您关心和支持我区社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表示感谢。我区对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结合各级领导指示,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办理任务分解表有序开展相应工作。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健全完善及巩固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养老体系,细化“500米惠老服务圈”,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需求。

根据七人普数据,我区现有60岁以上老人约7.8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26%。目前我区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1个,养老服务中心23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7所、区级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1所,床位253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0%以上,在院养员900余人,管理护理人员358人。此外还有各类老年活动中心(站、室)40余个、室外活动场点百余个。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强化政府引领,进一步发挥市场对养老服务的调节作用。一是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同时,凡是能市场化的全部交给市场调节,凡是能够公建民营的全部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二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了“一门受理、一并办理”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均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了公开规范和便捷服务,提高了审批效率。凡是内资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均由区民政部门属地实施登记备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均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在区民政部门备案。三是优化营商环境,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的,不以任何名目加以限制,均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持续加大投入,进一步满足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目前,西岗区百岁老人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高龄津贴,9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的高龄津贴;低保、“三无”老人和遗属孤老,每人每月享受政府购买的200元(自理)、400元(半失能)、600元(失能)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遗属孤老、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按照其身体半失能、失能状况,分别资助每人每月800元、1200元补贴。“十三五”期间,共累计发放高龄津贴3552余万元,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38余万元,这些补贴制度将持续深化落实。二是区政府每年都出资为低保、“三无”老人办理5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保险;每逢重阳节期间均为低保老人发放300元的节日补贴,并对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免费临终关怀服务。三是区政府每年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突出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和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精准关爱服务。

(三)丰富服务功能,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一是在医养结合方面,加快发展医养签约服务,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持续提升医养结合的可及性,制定了《西岗区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全面实施了“五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与数字化健康示范社区。截至目前,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已达到100%,并在广和、桥东等10个社区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全部面向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启动智慧养老工程,通过开发运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等智能终端和智慧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多主体参与、资源共享、公平普惠的医疗康复、居家及机构养老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二是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促进居民服务业发展,做实“500米惠老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继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培训机制,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将养老服务相关职业纳入培训范围,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得到全社会尊重。

(四)强化综合监管,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协调、行业综合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建立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在借鉴和学习上海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完善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合理统筹分派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老年护理院等养老资源,标准化管理养老机构,依托管理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护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养护服务水平,强化对居家养老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整体功能,实现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形成养老服务梯次水平,满足居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三是加强养老服务安全监管。每半年对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养老院食品安全检查,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全员“免疫工程”,管理和护理人员全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对具备接种条件的养员稳步接种疫苗,形成养老机构的免疫屏障。

(五)超前谋划布局,进一步厚植养老服务的发展动力。深入研究我区养老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形势,统筹考虑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全面谋划养老服务等民生事业项目。一是引导辖区松山颐养院等现有大型养老机构深化 “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养老服务,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二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及社区层面建设内含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招商引资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确保十四五期间建设两处1000平米以上公建民营形式的大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到“十四五”末,我区日托养老机构达到社区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的发展预期。三是加快推进对原快速电梯厂工业用地的盘活利用,推动建设养老、医疗于一体的高端健康养老中心;加快推进长春路大连大学公寓旁(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如家酒店的提升改造,建设集现代医疗服务、智慧养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会同各街道全面摸底辖区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养老设施供给,对闲置厂房、存量公建房等社会资源进行梳理汇总,及时论证闲置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的可行性,统一纳入招商平台,精准对接经营理念先进、投资意愿强、服务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0

 

经办人姓名职务:熊飞  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83610245,13654116109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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